转载:国办:开展药品集采试点;政府购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行业资讯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8〕83号,以下简称《任务》),要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办法》共对七大方面5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

《办法》要求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第24项重点工作,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负责)

《办法》要求制定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过度医疗检查的改革方案,制定医疗器械编码规则,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注册、采购、使用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第26项重点工作,由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负责)

《办法》第三部分要求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由国家医保局和银监会负责,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办法》还要求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第七部分),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办法》明确,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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