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重咨集团召开《监察法》学习宣传月动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11 来源:行业资讯  作者: 点击数:

5月3日,重咨集团纪委召开《监察法》学习宣传月动员会。集团纪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共计29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团纪检监察部部长陈志慧传达了《中共重庆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关于在全市国资系统开展< 监察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就做好学习宣传国家监察法工作开展动员部署,对《重咨集团关于开展< 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方案》中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完成时间作出详细安排。随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共同观看了《带你了解监察法》宣传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监察法》原文及相关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等内容。

集团纪委书记张正昆同志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表决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监察法》根据《宪法》修正案将监察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是对宪法确立的国家监察制度的具体落实,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

就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张正昆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将学习宣传国家监察法作为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二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要义。要牢牢把握“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牢牢把握“中国特色”这个关键,从党情国情和反腐败特殊任务出发,推进制度创新和改革实践;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个属性,监察委员会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带头执行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依纪依法”这个要求,在履职中把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统一起来,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统一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牢牢把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个理念,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下履行职责;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个价值取向,依靠群众的力量开展工作。三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推动党中央的部署在集团落地生根。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两个全覆盖”,即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宣传全覆盖,监察对象宣传全覆盖。同时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层层落实,及时反馈宣传情况,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监察法》学习宣传交上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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